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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理工大学“2016校友年度人物”评选通知

发布时间:2016-11-11 00:00 来源: 点击数:

 

 

玉兰花下,你们团结一致,将年轻的力量凝聚在大工热土;

凌水河畔,你们积极进取,为母校的发展付出青春与汗水。

你们踏实勤勉,优秀当以楷模;

你们孜孜不倦,坚守终至翘楚;

你们致力创新,佼佼以为俊杰。

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校友——

成绩和荣誉为母校增光添彩;

感人事迹被大工后辈所铭记;

活跃在拓展校友关系的平台;

为母校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;

……

 

欢迎积极申报/推荐“2016校友年度人物”,母校期待您的声音。

 

 

 

根据《大连理工大学“校友年度人物”评选办法》(大工办发〔2013〕116号)的有关要求,现启动大连理工大学“2016 校友年度人物”的评选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大连理工大学校友(包括原关东工专、关东电专、1949-1950年大连大学工学院、大连工学院时期学习过的各类学生和工作过的教职员工),不含尚在编或退休的我校师生员工。

二、奖励名额

10 名左右。

三、评选类别及条件

1. 校友成就奖:

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做出重要贡献,并为母校赢得荣誉的优秀校友。

2. 校友贡献奖:

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校友。

3. 校友服务奖:

为母校建立和拓展校友关系提供支持与帮助,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校友。

4. 青年校友成就奖:

年龄在45周岁以下,取得突出业绩,并为母校赢得荣誉的优秀校友。

四、推荐办法

1. 学部(学院)、地方校友会推荐:

填写大连理工大学“2016校友年度人物”推荐表(每人一份)和大连理工大学“2016校友年度人物”推荐汇总表(一份),纸质版送至校友工作处402室,每个单位推荐不少于3人。 (表格于文末附件出下载)

2. 校友及其他单位(个人)推荐:

填写大连理工大学“2016校友年度人物”推荐表中的推荐表,发送至校友会邮箱alumni@dlut.edu.cn。(表格于文末附件处下载)

3. 推荐时间:

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17:00止。  

本通知由大连理工大学校友工作处负责解释,联系电话0411-8470706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