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兰花下,你们团结一致,将年轻的力量凝聚在大工热土;
凌水河畔,你们积极进取,为母校的发展付出青春与汗水。
你们踏实勤勉,优秀当以楷模;
你们孜孜不倦,坚守终至翘楚;
你们致力创新,佼佼以为俊杰。
如果您或者您身边的校友——
成绩和荣誉为母校增光添彩;
感人事迹被大工后辈所铭记;
活跃在拓展校友关系的平台;
为母校的建设发展做出贡献;
……
欢迎积极申报/推荐“2016校友年度人物”,母校期待您的声音。
根据《大连理工大学“校友年度人物”评选办法》(大工办发〔2013〕116号)的有关要求,现启动大连理工大学“2016 校友年度人物”的评选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大连理工大学校友(包括原关东工专、关东电专、1949-1950年大连大学工学院、大连工学院时期学习过的各类学生和工作过的教职员工),不含尚在编或退休的我校师生员工。
二、奖励名额
10 名左右。
三、评选类别及条件
1. 校友成就奖:
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做出重要贡献,并为母校赢得荣誉的优秀校友。
2. 校友贡献奖:
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校友。
3. 校友服务奖:
为母校建立和拓展校友关系提供支持与帮助,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校友。
4. 青年校友成就奖:
年龄在45周岁以下,取得突出业绩,并为母校赢得荣誉的优秀校友。
四、推荐办法
1. 学部(学院)、地方校友会推荐:
填写大连理工大学“2016校友年度人物”推荐表(每人一份)和大连理工大学“2016校友年度人物”推荐汇总表(一份),纸质版送至校友工作处402室,每个单位推荐不少于3人。 (表格于文末附件出下载)
2. 校友及其他单位(个人)推荐:
填写大连理工大学“2016校友年度人物”推荐表中的推荐表,发送至校友会邮箱alumni@dlut.edu.cn。(表格于文末附件处下载)
3. 推荐时间:
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17:00止。
本通知由大连理工大学校友工作处负责解释,联系电话0411-84707060。